「法」現微影故事-澳門大專學生微電影創作比賽


章程

主題分配抽籤結果
得獎隊伍名單

一、 目的: 藉著舉辦微電影創作比賽,鼓勵大學生發揮創意及發揮同儕感染力,透過相關作品提升澳門居民,尤其大學生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基本法的認識,正確了解兩法與澳門之間的關係,為“一國兩制”的順利進展奠下良好基礎。
二、 主辦單位: 高等教育局
三、 支持單位: 澳門影業協會
四、 參加資格: 參加者須為本澳高等院校修讀高等教育課程之學生,或於澳門以外地區修讀高等教育課程的本澳學生,以隊制形式參賽,參賽隊伍由1至6名學生組成,每隊必須有三分之二或以上的學生為本澳居民。各隊伍可由不同高等院校的在讀學生自由組合,每隊只可遞交一份參賽作品。
五、 報名日期: 由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
六、 參賽作品要求及安排:
  • 主題:
    1. 歷史:你可知Macau 不是我真姓»
      • 結合世遺介紹澳門歷史和澳門回歸過程,反映基本法制定背景,“一國兩制”與澳門特區的成立過程
    2. 政制: 特首之“特”»
      • 記錄獨具特色的澳門行政主導體制下社會圖景,例如特首選舉制度,澳門社會在新特首領導下抗疫防災的故事
    3. 立法: 法律訂立,誰說了算?»
      • 描述立法會的組成,運作及職能。例如有關澳門立法會選舉,澳門獨特的社團文化的故事等
    4. 經濟: 比博彩更“多彩”»
      • 反映高度自治下澳門特區的適度多元,例如澳門的小微經濟體,青年創業故事,回歸後澳門特區的發展新貌
    5. 民生:我是澳門人»
      • 介紹澳門居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例如居民依法享受的社會福利,勞動權利等均受法律保護
    6. 國安:國家安全,全民有責»
      • 體現在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規範下,提升澳門居民維護國家安全意識,重視網絡安全規範的故事
    7. 共榮:灣區有我»
      • 體現“一國兩制”下澳門融入祖國發展大局,以及在大灣區的獨特定位,反映深化琴澳融合的便利措施,如一地兩檢,澳門居民在大灣區居住、就業、創業的故事
    8. 交流:我的名字-“中國澳門”»
      • 特區以“中國澳門”的名義與世界各國各地區在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領域開展廣泛交流,特區團體和組織的國際交流故事
    9. 憲制:憲法與澳門基本法共同構成澳門特區的憲制基礎»
      • 憲法和基本法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遵守憲法和基本法的重要性,憲法和基本法與生活息息相關
  • 報名:參賽隊伍須於報名期內登入澳門大專學生部落的網頁填寫參賽報名表、隊伍成員資料表並上載有效證明資料。
  • 抽籤:將於2020年10月20日進行抽籤,為各個合資格參賽隊伍分配一個拍攝主題。倘對主題內容有疑問,可以電郵或書面形式查詢,有關解答亦將會上載至比賽網頁供其他隊伍參考。
  • 提交作品:參賽隊伍須於2020年11月20日前,將參賽作品簡介及作品檔案,上載至自行開設的雲端儲存媒體(例如 Dropbox、Google Drive、百度雲等),並將下載的連結及存取密碼於上述期限內電郵至cees@dses.gov.mo,且於電郵內註明“「法」現微影故事-澳門大專學生微電影創作比賽-隊名”;此外,亦可燒錄於 DVD 光碟內套入信封遞交至大學生中心(地址:澳門荷蘭園大馬路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標題請註明“「法」現微影故事-澳門大專學生微電影創作比賽-參賽作品”及於信封上註明隊名。
  • 遞交項目
    內容
    作品簡介
    微電影製作簡介(不多於200字)及隊員分工情況
    doc 或 docx 檔
    作品檔案
    參賽作品之語言須為中文或葡文,並設有中文或葡文字幕,影片內可出現其他語言,但所佔比例不能超出三分之一。
    參賽作品片長限制於 3 至 6 分鐘內(包括片頭及片尾),必須以 MP4 格式檔案遞交,最低解像度為 1280 x 720p。
七、 獎項:
奬項奬項內容
金獎獎金 $20,000 元及獎盃
銀獎獎金 $15,000 元及獎盃
銅獎獎金 $10,000 元及獎盃
最具創意獎獎金 $3,000 元及獎盃
最佳編劇獎獎金 $3,000 元及獎盃
網上至尊獎獎金 $3,000 元及獎盃
八、 評審準則: 由本局及澳門影業協會代表組成,合共最多五人。將根據以下準則評選出金、銀、銅獎,其餘獎項由公眾於網上投選。
準則比例
題材和內容與主題的切合度40%
表達和製作技巧20%
創意程度20%
整體可觀性20%
九、 結果公佈及頒獎禮: 2020年12月上旬,頒獎安排將另行公佈。
十、 其他參賽守則:
  •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隊伍親自構思及拍攝之原創作品,且沒有用於過往的其他比賽或活動。
  • 參賽作品不可涉及任何商業活動及宣傳,並確保影音內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若涉及違法違規行為,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並由參賽隊伍成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 參賽作品不得含有任何可識別參賽者或團體的文字、特徵、符號等標記。
  • 參賽作品一經遞交,主辦單位將不會發還予各參賽隊伍;主辦單位將對有關作品具有版權和使用權。主辦單位可視需要部分或全部用作宣傳用途,並有權將作品複製、發佈、展示、播放、推廣、上載至互聯網或作其他公眾教育用途,而毋須事先通知參賽隊伍。
  • 本章程之解釋及比賽結果,以主辦單位的決定作準。
十一、查詢資料: 電郵: cees@dses.gov.mo
電話: (853)2856-3033
傳真: (853)2856-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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