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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優秀高校學生歐盟及教科文組織交流訪問團

一、活動目的: 拓寬澳門高校學生的國際視野,加強學生對歐盟及教科文組織、其與澳門的關係,及歐洲的文化、教育、經濟等多方面的認識,促進澳門與歐盟及教科文組織的交流和合作。
二、活動對象: 持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2018/2019學年學年於本澳或本澳以外地區高校修讀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大一及四年或以上學制學士學位課程應屆畢業生除外)
註:活動參加對象在報名及活動期間均須為在讀學生。
三、參訪日期 2019年6月22日至6月30日
四、參訪國家: 法國及比利時
五、名  額: 20名
六、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3月20日
七、報名方式: 方式一:於本網頁進行網上報名,並同時上載以下文件:
  1. 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需包括正反兩面)
  2. 有效的學生證副本(需包括正反兩面)
  3. 2018/2019學年及大專歷年的成績表副本(需顯示學生姓名、修讀專業、學科及成績)
  4. 須提交一篇不少於400字,闡述個人對參加有關活動的期望,以及規劃在比利時布魯塞爾或法國巴黎的一天行程,以達至擴闊視野及加強對歐盟、教科文組織或歐洲各方面認識的深度實踐計劃
    (如同時報名參加澳門優秀高校學生歐盟及教科文組織交流訪問團及劍橋學習體驗之旅之學生,只需提交一篇計劃書)
  5. 推薦信(倘有)
    (每個上載之檔案必須不大於1,024Kbytes)
方式二: 前往大學生中心 [位置地圖] 或高教局接待處[位置地圖] 索取或下載報名表,填寫個人資料,連同所需文件,交到上述任一地點。
八、甄選方式:
  1. 履歷分析(綜合表現優異者進入面試階段)
  2. 面試(面試語言以英文為主)
九、面試日期: 2019年4月11日至17日
(所有面試學生將透過網上免費視像軟件進行面試。)
十、錄取: 2019年4月30日或以前,於本網頁上公佈,獲錄取者將另獲電郵通知。
十一、補充文件日期: 獲選學生須最遲於5月7日或之前,以電郵形式或前往大學生中心(註1)遞交以下資料:
  1. 於參訪日期起計具最少六個月有效期的護照個人資料頁副本;
  2. 聲明書(按此下載)。
備註:可委託他人遞交上述資料,但須填寫委託書(按此下載)。
十二、活動安排: 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詳細安排如下:
第一階段 (6月18日)
預備課程

課程

歐盟及教科文組織概括簡介

課時

約2.5小時

目的

加強學生對歐盟及教科文組織的概括認識,以便於參訪歐盟及教科文組織時能更易理解其運作、政策制訂及政經文化等各方面的介紹。

內容

包括歐洲歷史文化概論、歐洲一體化理論、歐盟與亞洲關係、里斯本戰略和可持續發展等。


行前籌備會議
將學生分成不同的工作小組(包括行程規劃小組、行程協調小組、採編小組等),就是次活動各項安排作資料搜集、策劃、以及落實有關安排;各小組需自行安排籌備會議,並定期向本局匯報有關工作進度。

第二階段 (6月22日至6月30日)
前往法國及比利時參訪

日期

行程

6月22日

前往香港,再飛往法國巴黎

6月23日

抵達巴黎,參訪當地機構

6月24日

參訪UNESCO及進行座談

6月25日

上午參訪當地機構,下午前往布魯塞爾

6月26日

參訪歐盟組織及進行座談

6月27日

上午參訪歐盟組織,下午參訪歐洲議會、拜訪澳門駐布魯塞爾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及進行國際商務禮儀工作坊

6月28日

拜訪位於布魯日的歐洲學院

6月29日

參觀當地青年設施,下午從比利時布魯塞爾啟程飛往香港

6月30日

返抵澳門


第三階段
提交活動成果作品及出席總結會議(8月8日)
十三、費  用:

以下費用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 有效期為三個月的來回機票一張,參加學生可按實際情況,自行向航空公司要求延後回澳日期,以及負擔可能衍生之費用;
  • 配合往返航班時間的往返香港國際機場來回船票一套,船票航期一經落實不得更改,如要更改,所需費用由參加學生自行負責;
  • 活動費用;
  • 活動期間的行程保險;延後回澳者,需自行為相關延長之期間另購行程保險,所需費用由參加學生自行負責,而相關延長期間內的人身安全及一切意外事故之責任,由參加學生自行承擔。若學生認為保險不足,應自行購買合適的保險。
十四、義  務:
  1. 學生必須確保能夠出席第十二點所述的三個階段活動及其相關安排,缺席者將自動取消參加資格,或不獲發證書;
  2. 未能出席總結會議者,須事前透過電郵通知本局,本局將視乎學生請假原因決定是否頒發證書;
  3. 參加學生須於8月8日或之前提交活動成果分享作品,形式不限;
  4. 參加學生須於第二階段活動完結後十個工作日內(即7月12日前),向本局提交一份不少於1,000字中文或英文的心得報告。
十五、備  註: 報名前須確保參加有關活動不影響其正規課業安排。
十六、查詢資料: 電郵:studentblog@dses.gov.mo
電話:(853) 28345403
傳真:(853) 28322340
註:
  1. 大學生中心
    地址:澳門荷蘭園大馬路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位置地圖
    開放時間:星期二至六11:00至20:00
    (中午不休息,星期一、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日休息)
  2. 報名、文件遞交及面試日期以澳門時間作準
高等教育局保留對章程的修改及解釋的權利

活動已截止報名

高等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