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與基本法校園推廣計劃比賽﹙高校組﹚
章程

獲奬名單
[中文] [Português]
一、 主辦單位: 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法務局、高等教育局
二、 目的: 鼓勵大專學生更了解憲法與基本法,透過構思在校園內舉辦推廣活動,同時可注入大灣區的元素,加深學生對憲法與基本法的認識。
三、 參賽資格:
  • 於本澳高等院校就讀的學生;
  • 以隊制方式參賽(每隊3至6人,須為同一所高等院校的學生,且至少1名為本澳居民)
四、 報名日期: 由即日起至9月20日
五、 入圍名單及公佈日期: 於2019年9月26日或之前在網上公佈
六、 比賽規則:
  • 每名學生只可參與一隊,每隊只可遞交一份參賽表格;
  • 活動計劃必須符合推廣憲法與澳門基本法的目的,不限活動形式及舉行次數;
  • 所有參賽方案不得抄襲任何曾公開發表的方案;
  • 所有參賽方案之著作權及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擁有,主辦單位有權以各種形式使用及發放;
  • 本章程的解釋及評審結果,以主辦單位之最終決定為準;
  • 所有方案計劃一經投件,恕不退還。
七、 比賽津貼:
  • 主辦單位將向每個入圍隊伍提供上限澳門幣4,000元的活動津貼,將以實報實銷形式實踐有關計劃;
  • 入圍隊伍須於「活動後報告暨分享會」當日,向主辦單位遞交由本地供應商發出的正式收據,並須清楚註明隊伍名稱、日期及所有相關資料,有關費用的支付將於整項活動結束後,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八、 參賽義務:
  • 入圍隊伍須參加於2019年9月27日進行的「比賽內容講解會」,屆時會公佈相關活動進行的安排,以及介紹推廣範圍;
  • 入圍隊伍須在2019年10月1日至11月5日期間在校內按計劃推行活動;
  • 入圍隊伍須參與「活動後報告暨分享會」,各組別報告的安排將由主辦單位協調,具體安排於網上另行公佈;
  • 入圍隊伍需要把整項計劃內容的「前期工作準備過程」、「活動推行過程」、「活動後總結」三個部分以文字、圖片或影片製成PowerPoint於「活動後報告暨分享會」中進行演示。有關的PowerPoint須於分享會前一周內電郵至澳門大專學生部落(studentblog@dses.gov.mo)。
九、 決賽評審方式與標準:
  • 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的代表擔任評審;
  • 評審標準:活動成效40%、創意與觀點 25%、延續性 25%、可操作性 10%。
十、 獎項及獎勵:
  • 冠軍:獎金澳門幣10,000元及獎狀;
  • 亞軍:獎金澳門幣8,000元及獎狀;
  • 季軍:獎金澳門幣6,000元及獎狀;
  • 優異獎七名,每隊可獲獎金澳門幣4,000元及獎狀。
註:1. 優異獎數量將按參賽隊伍成績而定,上限為七名。
        2. 如參賽作品水準未達要求,評審有權不評選上述任一獎項。
十一、 結果公佈: 得奬名單將於主辦單位網頁公佈,並另行通知得奬者。
十二、 頒奬禮: 將於得獎名單公佈後另行通知。
十三、 報名方式: 參賽隊伍須於報名期內透過以下任一方式報名:
  • 方式一:
    網上報名,並同時上載以下文件:
    1. 有效的身份證副本(須包括正反兩面);
    2. 有效的學生證副本(須包括正反兩面);
    3. 計劃方案﹙包括活動目的、舉行日期、舉行地點、對象、活動方式、計劃內容、預算安排等﹚。
  • 方式二:
    下載報名表或前往高等教育局-大學生中心或法務局索取報名表,填寫後連同所需文件,交到上述任一地點。

    法務局
    地址:宋玉生廣場中航大廈21樓

    高等教育局-大學生中心
    地址:澳門荷蘭園大馬路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鄰近盧廉若公園巴士站和得勝花園巴士站)

十四、 查詢: 如有查詢,請於辦公時間致電:
法務局林先生8795 7157
高等教育局蔡小姐8396 9265
陳小姐8396 9237

已經截止報名,謝謝。
高等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