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Portuguê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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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辦單位: |
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法務局、高等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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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目的: |
鼓勵大專學生更了解憲法與基本法,透過構思在校園內舉辦推廣活動,同時可注入大灣區的元素,加深學生對憲法與基本法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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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參賽資格: |
- 於本澳高等院校就讀的學生;
- 以隊制方式參賽(每隊3至6人,須為同一所高等院校的學生,且至少1名為本澳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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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報名日期: |
由即日起至9月20日 |
五、 入圍名單及公佈日期: |
於2019年9月26日或之前在網上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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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比賽規則: |
- 每名學生只可參與一隊,每隊只可遞交一份參賽表格;
- 活動計劃必須符合推廣憲法與澳門基本法的目的,不限活動形式及舉行次數;
- 所有參賽方案不得抄襲任何曾公開發表的方案;
- 所有參賽方案之著作權及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擁有,主辦單位有權以各種形式使用及發放;
- 本章程的解釋及評審結果,以主辦單位之最終決定為準;
- 所有方案計劃一經投件,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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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比賽津貼: |
- 主辦單位將向每個入圍隊伍提供上限澳門幣4,000元的活動津貼,將以實報實銷形式實踐有關計劃;
- 入圍隊伍須於「活動後報告暨分享會」當日,向主辦單位遞交由本地供應商發出的正式收據,並須清楚註明隊伍名稱、日期及所有相關資料,有關費用的支付將於整項活動結束後,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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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參賽義務: |
- 入圍隊伍須參加於2019年9月27日進行的「比賽內容講解會」,屆時會公佈相關活動進行的安排,以及介紹推廣範圍;
- 入圍隊伍須在2019年10月1日至11月5日期間在校內按計劃推行活動;
- 入圍隊伍須參與「活動後報告暨分享會」,各組別報告的安排將由主辦單位協調,具體安排於網上另行公佈;
- 入圍隊伍需要把整項計劃內容的「前期工作準備過程」、「活動推行過程」、「活動後總結」三個部分以文字、圖片或影片製成PowerPoint於「活動後報告暨分享會」中進行演示。有關的PowerPoint須於分享會前一周內電郵至澳門大專學生部落(studentblog@dse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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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決賽評審方式與標準: |
- 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的代表擔任評審;
- 評審標準:活動成效40%、創意與觀點 25%、延續性 25%、可操作性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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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獎項及獎勵: |
- 冠軍:獎金澳門幣10,000元及獎狀;
- 亞軍:獎金澳門幣8,000元及獎狀;
- 季軍:獎金澳門幣6,000元及獎狀;
- 優異獎七名,每隊可獲獎金澳門幣4,000元及獎狀。
註:1. 優異獎數量將按參賽隊伍成績而定,上限為七名。
2. 如參賽作品水準未達要求,評審有權不評選上述任一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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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結果公佈: |
得奬名單將於主辦單位網頁公佈,並另行通知得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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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頒奬禮: |
將於得獎名單公佈後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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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報名方式: |
參賽隊伍須於報名期內透過以下任一方式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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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查詢: |
如有查詢,請於辦公時間致電:
法務局 | 林先生 | 8795 7157 |
高等教育局 | 蔡小姐 | 8396 9265 |
| 陳小姐 | 8396 9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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