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制法律微電影創作比賽

得獎隊伍名單及作品

   公開組          大專學生組


章程

一、 目的: 讓本澳青少年學生和廣大市民正確理解《憲法》與《基本法》,認識《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憲法》的地位及對澳門特區的重要性;同時,在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規定,貫徹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下,充分認識大灣區,並懂得如何利用“一國兩制”的自身優勢,把握“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重大機遇,有助他們將來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二、 主辦單位: 法務局、高等教育局
三、 支持單位: 澳門青年聯合會、澳門影業協會
四、 參賽組別: 公開組及大專學生組
五、 參加資格及形式: 公開組
參加者須為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之澳門居民,以隊制形式參賽,參賽隊伍由2至6人組成,每隊只可遞交一份參賽作品。

大專學生組
參加者須為本澳高等院校學生或於澳門以外地區就讀高等教育課程的澳門居民。以隊制形式參賽,參賽隊伍由2至6人組成(大專學生組每隊至少有1名學生為澳門居民,且可由不同高等院校的在讀學生自由組合),每隊只可遞交一份參賽作品。

(備註:參賽隊伍只能參加以上任一組別)
六、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
七、 參賽作品要求及安排:
  • 主題:
    1.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
      •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所規定的內容是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的基本問題。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其他法律的制定要以憲法為依據,不能與憲法相抵觸。
    2. 憲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據 »
      • 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當中表明了特別行政區制度由法律規定。而基本法序言第三段亦規定,“根據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特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以保障國家對澳門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由此可見,憲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據。
    3. 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區的憲制基礎 »
      • 憲法是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法律基礎,而且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據。另一方面,基本法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均高於澳門特區其他法律,澳門特區的政治體制、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經濟制度等,均以基本法的規定為依據。因此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法律基礎和保障。
    4. 中央授權澳門特區享有高度自治權 »
      • 基本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中國政府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後,澳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對其在行政、立法、司法等社會公共事務方面實施管理的權力依法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所以,澳門特別行政區要實行高度自治,就必須通過法律規定的授權程序,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按照“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將本來屬其管理澳門地區社會公共事務的權力授予澳門特別行政區。
    5. 憲法為“一國兩制”的實施提供保障 »
      • “一國兩制”是我國的基本國策,為了確保這一基本國策能夠長期執行,必須要有法律上的相應依據為前提。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此外,憲法第六十二條在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時,其中第(十三)項內容是: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由此可見,憲法為“一國兩制”的實施提供了依據和保障。
    6. 基本法對居民基本權利的保障 »
      • 基本法對澳門居民享有的基本權利作出規定,包括:澳門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國籍、血統、種族、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思想信仰、文化程度、經濟狀況或社會條件而受到歧視;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澳門居民有信仰、婚姻、選擇職業和工作、從事教育、學術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7. 基本法對澳門特區政治體制的規定 »
      • 基本法對澳門特區的政治體制作出規定,包括: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是澳門特區的首長,代表澳門特區;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依照基本法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門特區負責;澳門特區政府是澳門特區的行政機關,特區政府的首長是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澳門特區立法會是澳門特區的立法機關,立法會除第一屆另有規定外,每屆任期四年;澳門特區法院行使審判權,澳門特區設立初級法院、中級法院和終審法院等。
    8. 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 »
      • 國旗、國歌及國徽是國家象徵和標誌,代表着國家的主權和尊嚴。基於國旗、國歌及國徽的重要象徵意義,為維護國家象徵和標誌的尊嚴,法律對於國旗、國歌及國徽的展示、使用和保護作出有關規定,例如關於展示或升掛國旗的地點和日子、國徽的懸掛和使用、奏唱國歌的場合等規定。
    9. 基本法保障澳門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的發展 »
      • 基本法對澳門特區的經濟制度作出規定。包括:澳門特區保持財政獨立;澳門特區財政收入全部由特區自行支配,不上繳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澳門特區徵稅;澳門特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澳門特區實行自由貿易政策,保障貨物、無形財產和資本的流動自由等。
        基本法對澳門特區的文化和社會事務作出規定,包括:澳門特區政府自行制定教育政策;依法推行義務教育;自行制定促進醫療衛生服務和發展中西醫藥的政策;自行制定科學技術政策,依法保護科學技術的研究成果、專利和發明創造;自行制定文化政策,包括文學藝術、廣播、電影、電視等政策;自行制定新聞、出版政策;自行制定體育政策;自行確定專業制度等。
    10. 利用“一國兩制”的自身優勢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大局 »
      • 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充分認識和利用一國兩制的自身優勢,不斷深化粵港澳互利合作,進一步建立互利共贏的區域合作關係,從而建設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
    11. “粵港澳大灣區”所覆蓋的地方 »
      • “粵港澳大灣區”包括9個城市及2個特區,9個城市包括廣東省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2個特區即澳門及香港兩個特別行政區。
    12. 澳門特區在“粵港澳大灣區”中的定位 »
      • “粵港澳大灣區”中澳門特區的定位是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
  • 報名:參賽隊伍須於報名期內登入澳門大專學生部落的網頁填寫參賽報名表、隊伍成員資料表並上載有效證明資料。
  • 抽籤:將於2019年9月25日上午進行抽籤,為各個合資格參賽隊伍分配一個拍攝主題。倘對主題內容有疑問,可以電郵或書面形式查詢,有關解答亦將會上載至比賽網頁供其他隊伍參考。
  • 提交作品:參賽隊伍須於2019年11月5日前,將參賽作品簡介及作品檔案,上載至自行開設的雲端儲存媒體(例如 Dropbox、Google Drive、百度雲等),並將下載的連結及存取密碼於上述期限內電郵至lawpromul@dsaj.gov.mo(公開組適用)或studentblog@dses.gov.mo(大專學生組適用),且於電郵內註明隊名;此外,亦可燒錄於 DVD 光碟內套入信封遞交至法務局澳門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21樓(公開組適用)或大學生中心澳門荷蘭園大馬路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大專學生組適用)。標題請註明 “憲制法律微電影創作比賽- 參賽作品” 及於信封上註明隊名。
  • 遞交項目
    內容
    作品簡介
    微電影製作簡介(不多於200字)及隊員分工情況
    doc 或 docx 檔
    作品檔案
    參賽作品之語言須為中文或葡文,並設有中文或葡文字幕,影片內可出現其他語言,但所佔比例不能超出三分之一。
    參賽作品片長限制於 3 至 6 分鐘內(包括片頭及片尾),必須以 MP4 格式檔案遞交,最低解像度為 1280 x 720p。
八、 獎項:
奬項奬項內容
金獎獎金澳門幣 20,000 元及獎盃
銀獎獎金澳門幣 15,000 元及獎盃
銅獎獎金澳門幣 10,000 元及獎盃
最具創意獎獎金澳門幣 3,000 元及獎盃
最佳編劇獎獎金澳門幣 3,000 元及獎盃
網上至尊獎獎金澳門幣 3,000 元及獎盃
九、 評審準則: 評審團隊由主辦機構代表及本澳相關領域之專業人士組成,合共最多三人。評審將根據以下準則評選出金、銀、銅獎。其餘獎項由公眾於網上投選。
準則比例
題材和內容與主題的切合度40%
表達和製作技巧20%
創意程度20%
整體可觀性20%
十、 結果公佈及頒獎禮: 2019年12月6日,頒獎具體安排將另行公佈。
十一、 其他參賽守則:
  •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隊伍親自構思及拍攝之原創作品,且沒有用於過往的其他比賽或活動。
  • 參賽作品不可涉及任何商業活動及宣傳,並確保影音內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若涉及違法違規行為,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並由參賽隊伍成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 參賽作品不得含有任何可識別參賽者或團體的文字、特徵、符號等標記。
  • 參賽作品一經遞交,主辦單位將不會發還予各參賽隊伍;主辦單位將對有關作品具有版權和使用權。主辦單位可視需要部分或全部用作宣傳用途,並有權將作品複製、發佈、展示、播放、推廣、上載至互聯網或作其他公眾教育用途,而毋須事先通知參賽隊伍。
  • 本章程之解釋及比賽結果,以主辦單位的決定作準。
十二、聯絡及查詢: 如對比賽有疑問或查詢,歡迎於辦公時間內用以下方式聯絡我們:

組別

電話

電郵

傳真

公開組

8795 7166
8795 7179

lawpromul@dsaj.gov.mo

2871 2513

大專學生組

2856 3033

cees@dses.gov.mo

2856 3722

備註:

法務局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四  09:00-13:00及14:30-17:45;星期五  
09:00-13:00及14:30-17:30(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日休息)
大學生中心辦公時間
星期二至六  11:00-20:00
(中午不休息,星期一、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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