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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優秀高校學生歐盟及教科文組織交流訪問團
由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辦。 |
一、活動目的: |
拓寬澳門高校學生的國際視野,加強學生對歐盟及教科文組織、其與澳門的關係,及歐洲的文化、教育、經濟等多方面的認識,促進澳門與歐盟及教科文組織的交流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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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動對象: |
持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 2015/2016學年於本澳或澳門以外高校修讀學士學位課程第二年或以上的非應屆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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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參訪日期: |
2016年6月11日至19日 |
四、參訪國家: |
比利時及法國 |
五、名 額: |
20名 |
六、報名日期: |
即日起至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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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報名方式: |
方法一:於本網頁進行網上報名,並同時上載以下文件:
- 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需包括正反兩面)
- 有效學生證副本(需包括正反兩面)
- 2015 / 2016學年及大專歷年的成績表副本
- 須提交一篇不少於800字,闡述個人對參加有關活動的期望,以及規劃在比利時布魯塞爾或法國巴黎的一天行程,以達至擴闊視野及加強對歐盟、教科文組織或歐洲各方面認識的深度實踐計劃
(如同時報名參加澳門優秀高校學生歐盟及教科文組織交流訪問團及劍橋學習體驗之旅之學生,只需提交一篇計劃書)
- 推薦信(倘有)
(每個上載之檔案必須不大於1,024Kbytes)
方法二:下載報名表,填寫個人資料,連同所需文件,交到 “大學生中心” [位置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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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甄選方式: |
- 履歷分析(綜合表現優異者進入面試階段)
- 面試(面試語言以英文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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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面試日期: |
2016年4月22日至28日
(澳門以外學生倘不在澳,將透過網上免費視像軟件進行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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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獲選名單 公佈日期: |
2016年5月6日或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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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補充 文件日期: |
獲選學生須最遲於5月10日或之前,以電郵形式或前往大學生中心(註1)遞交以下資料:
- 於參訪日期起計具最少六個月有效期的護照個人資料頁副本;
- 聲明書(按此下載)。
備註:可委託他人遞交上述資料,但須填寫委託書(按此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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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活動安排: |
活動分三階段進行,獲選學生必須確保參與並完成第一及第三階段活動,才能參與第二階段的參訪行程,缺席者將自動取消參加資格。詳細安排如下:
第一階段 (6月8日或10日)
預備課程
課程 | 歐盟概括簡介 |
課時 | 約2.5小時 |
目的 | 加強學生對歐盟的概括認識,以便於參訪歐盟組織時能更易理解歐盟的運作、政策制訂及政經文化等各方面的介紹。 |
內容 | 包括歐洲歷史文化概論、歐洲一體化理論、歐盟與亞洲關係、里斯本戰略和可持續發展等。 |
行前籌備會議
- 將學生分成三個小組,各組自行安排小組會議,針對行程中空餘的時段欲參觀的機構或景點進行資料搜集並編制行程建議。
- 各小組於出發前集合進行最少一次全體會議,各組匯報搜集到的資料及行程建議,落實最終的行程安排,並進行分工,向本辦匯報工作進度及製作團員手冊。
第二階段 (6月11日至19日)
前往比利時及法國參訪
日期 | 行程 |
6月11日 | 從澳門前往香港,再經中轉地飛往比利時布魯塞爾 |
6月12日 | 抵達布魯塞爾 |
6月13日 | 拜訪歐盟組織 |
6月14日 | 拜訪歐盟組織及駐布魯塞爾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 |
6月15日 | 拜訪位於布魯日的歐洲學院 |
6月16日 | 參觀當地青年設施,下午啟程前往巴黎 |
6月17日 | 拜訪UNESCO總部 |
6月18日 | 晚上從巴黎啟程飛往香港 |
6月19日 | 從香港返回澳門 |
第三階段
- 總結會議(6月22日)
- 成果分享會(7月6日)-分享如何去實踐計劃書中的深度規劃,當中的呈現方式不限,可撰寫專題報告或製作短片等,從而分享交流中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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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義 務: |
- 學生須出席預備課程、行前會議、總結會議、成果分享會及其他相關安排;
- 活動完結後,參加學生須於十個工作日內,向本辦提交一份不少於1,000字的心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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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查詢資料: |
電郵:studentblog@gaes.gov.mo
電話:(853) 28345403
傳真:(853) 2832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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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大學生中心
地址:澳門荷蘭園大馬路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 (位置地圖)
開放時間: | 星期二至六 11:00-20:00 (中午不休息,星期一、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日休息) |
- 報名、文件遞交及面試日期以澳門時間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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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保留對章程的修改及解釋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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